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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修室占位问题的处理意见
各位读者:
临近期末,前来图书馆学习的读者人数剧增,伴随而来的占座现象又愈演愈烈。鉴于此情况,图书馆再次强调:
1.图书馆自修室座位是一种公共资源,以书物占位是将公共资源私有化的不道德行为,图书馆一贯坚持禁止各自修室内(包括老馆)任何形式的占位行为;
2.前来图书馆自修室学习的读者,在任何一间自修室内有物品占座而没有人的位置学习,时间超过15分钟而物品的主人仍没有出现,该读者就可以使用该座位,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不要将占座位的物品随意变换存放位置;若物品主人有任何意见,尽可以到图书馆办公室前来咨询和反映,但不得在自修室内采取任何行为干扰他人的正常学习;
3.图书馆将不定期清理、收缴占位的书物,对屡教不改者,将收回其借阅证。
希望大家共同维护好自修室内的学习环境!
谢谢大家的配合与支持!
祝大家学习愉快!
图书馆办公室
2007.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