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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为友:孤岛人间
孤岛人间
——《蝇王》读后感
文/祁成燕
《蝇王》是英国现代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威廉·戈尔丁创作的长篇小说,讲述了一群儿童被困在一座荒岛上,不得已谋生存,最后获救的故事。在故事中,人性一点点由善转变为恶。这让人不禁联想到黄渤出演的一部电影——《一出好戏》。不同的是,前者用小孩荒岛求生的故事所展现出的人性恶更让人感到惋惜与痛心。
一群孩童荒岛求生的故事,为何却叫作“蝇王”呢?提起荒岛求生,可能大家会想到刺激、危险、艰苦等词,亦或想到《鲁滨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等著作。《鲁滨逊漂流记》以描写文明战胜野蛮为其宗旨,鲁滨逊使俘虏星期五归化,表明文明、理性和基督教的信仰总会战胜野蛮、本能和图腾崇拜。戈尔丁想表达的意思并非如此,他在《蝇王》中反其道而行之,着重点在于人性之恶战胜了理性、文明、良知。小说结尾时,拉尔夫热泪盈眶,他“为童心的泯灭和人性的黑暗而悲泣,为忠实而有头脑的朋友猪崽子的惨死而悲泣”。
“蝇王”即“苍蝇之王”,源出希伯来语“Baalzebub”。在《圣经》中,“Baal”被当作“万恶之首”,在英语中,“蝇王”是粪便和污物之王,因此也是丑恶的同义词。小说以此命名,极具有象征意义,“蝇王”即人性之恶。自古以来,性善论和性恶论的争辩从未停止,这个故事将人性的恶展现得淋漓尽致。故事的结尾,在杰克等人追捕拉尔夫时,意外出现了军舰,于是众人获救。可这时候西蒙和猪崽子都已经死了,并非死于饥荒或者严寒,而是死于兽性。在这座岛上,兽性战胜了人性,孩子们害怕野兽,可到头来真正的“野兽”却潜伏在人性之中。
最无辜惨死的当属西蒙。他勇敢、热心且清醒,他不相信所谓的“野兽”,为了查清真相,他无畏地前往山上一探究竟。途中他看到那个满叮着苍蝇的死猪头。恰巧他癫痫病再度发作,在神志恍惚之中,一只会说话的硕大的苍蝇之王朝他说话。作家借蝇王之口指出“野兽”就是人的一部分(可同上文西蒙直觉的判断相呼应),并且预告了西蒙要被众人打死的可悲下场。西蒙苏醒以后,继续朝山头进发,他看清所谓“野兽”原来只是具腐烂发臭的飞行员尸体。他不顾自己正在发病,爬下山去诉说实情,不料此时天昏地暗、雷雨交加,杰克等人反倒把西蒙误当“野兽”活活打死。西蒙是唯一能向他们揭开“野兽”秘密的人,却被他们叫做“疯子”,但真正丧失理性成为“疯子”的是狂呼着“野兽哟!割喉咙哟!放它血哟!”的他们。
故事中还有一些被统称为“小家伙”的年龄较小的孩子,他们随地大小便,只知吃喝,不懂世事。西蒙看不起小家伙用沙子搭的小房子,猪崽子把小家伙称为不懂事的“小孩儿”,拉尔夫也总是忽略这些小家伙,认为他们不算数。拉尔夫在危急的时候希望“野兽”拣小家伙吃;而杰克甚至把小家伙称作“哭包和胆小鬼”,如果被“野兽”吃掉,那“真是活该”!珀西佛尔就是“小家伙”中的一个典型,进入孤岛时,他牢记着自己的姓名、家庭地址、电话号码,他想念自己的家人,想要寻找依靠。但在这个没有法律和警察保护的荒岛上,珀西佛尔最终堕落为一个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起的野蛮人。
宫崎骏的《千与千寻》中,白龙特意嘱咐小千“千万不要忘记自己的名字”,因为名字代表着“自我”。人在忘记名字的那一刻其实已经丢失了自我,真实的自我被画在脸上的野猪血和泥土花纹彻底掩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