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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借阅证使用的通告
各位读者: 为了规范借阅证的使用,防止极少数人冒用他人借阅证借阅图书,给证件持有人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图书馆再次重申如下规定: 一、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禁止任何人使用他人借阅证借阅图书(包括教职员工); 二、书库和阅览室工作人员,对冒用他人借阅证的读者,有权给与批评教育,对被冒用的借阅证予以扣留,由证件所有人亲自到214办公室来领取; 三、若工作人员发现读者相貌与所持借阅证上的照片不符,可以要求读者出示本人身份证,以确定借阅证为其本人所有; 四、读者借阅证一旦遗失,请及时到馆办公室214房间办理挂失手续。若未及时挂失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证件持有人承担。 此项规定是为了维护证件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维护所有读者的合法权益,希望广大读者理解并予以积极配合!谢谢! 湖南科技学院图书馆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