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转发湘工经职改办[2007]4、5号文件的通知
湘人通字[2007]15号
转发湘工经职改办[2007]4、5号文件的通知
有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工程经济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全省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工经职改[2007]4号)和《关于2007年全省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参评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工经职改[2007]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及时通知本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相关的参评资格考试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准备好报名表、相片等报名材料,关填写相应的汇总花名册。
二、申报2007年度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务的人员请于6月12日前将参评资格考试的报名材料报关市经委政工科,在报送市经委前相关表格必须先到我院人事处师资职称科进行审核。
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
2007年6月6日
湖南省工程经济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湖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全省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工经职改 [2007]4号
各市州经委、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湘职改[2004]1号)和湖南省经济委员会、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价实行搣考评结合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经人事[2004]179号)的要求,现就2007年全省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程序及时间
个人填写《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提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一张贴在《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上,另两张粘贴在该表的右上角(粘贴三分之一),相片背面注明姓名和单位。
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经单位同意,报省直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汇总;市州报考人员经单位同意,报各市州经委人事(政工)职改部门汇总。省直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和市州经委人事(政工)职改部门填写《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附件2)。省经委职改办不接受个人报名。
个人报名时间:5月28日至6月22日。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和市州经委人事(政工)职改部门汇总后于6月25日至27日报送省经委职改办。
二、考试方式和时间
《湖南省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考试指南》一书为考试的范围。试卷题型为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考试形式为集中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初步定在8月18日。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三、考试结果反馈
考生的考试成绩单于9月初以前反馈给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和各市州经委。请考生详细写明本人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如因通讯联络不畅而造成时间延误归本人负责。考试合格线由省职改办统一划定,考试成绩合格,3年内有效。
四、其它事项
1、在新的考试收费标准出台前,暂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每人45元的标准收费(不含教材费)。
2、《湖南省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指南》的征订与购买事项,请与省经委职改办联系,各市州经委和省直单位可以统一购买。
3、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价办法实行的是搣考评结合攠,不是搣以考代评攠,故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是否具备参评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依据,并不能代替评审。凡委托我省开展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的中央在湘单位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考试。
4、省经委职改办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省政府机关二院第六办公楼804。联系电话0731-2213336、2212540。
5、考生于7月31日前到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和市州经委人事(政工)职改部门领取准考证。
附件:
1、2007年全省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http://www.yuloo.com/bbs/viewthread.php?tid=747360)
2、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报名人员名册(http://www.yuloo.com/bbs/viewthread.php?tid=747360)
湖南省工程经济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二OO七年五月一十六日
2007年5月16日印发
湖南省工程经济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全省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参评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工经职改[2007]5号
各市州经委、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湘职改[2005] 1号)和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我省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实行考评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5]78号)的要求,现就2007年全省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参评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程序及时间
个人填写《2007年全省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参评资格报名登记表》(附件1),提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其中一张贴在《2007年全省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参评资格报名登记表》上,另两张贴在该表的右上角(粘贴三分之一),相片背面注明姓名和单位。
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经单位同意,报省直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汇总;市州报考人员经单位同意,报各市州经委人事(政工)职改部门汇总。省直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和市州经委人事(政工)职改部门填写《2007年全省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参评资格人员名册》(附件2)。省经委职改办不接受个人报名。
个人报名时间:5月28日至6月22日。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和市州经委人事(政工)职改部门汇总后于6月25日至27日报送省经委职改办。
二、考试内容与时间
1、申报公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的考试科目:《公路与桥梁》;笔试。
2、申报汽车运输、港口与航道、救涝工程、航运技术、船舶检验、水上交通等其它交通专业的高级工程师的考试采取参评论文和工作业绩答辩的方式进行,即面试(当年参评者当年面试,不当年参评者不能当年面试)。
《公路与桥梁》笔试考试科目拟定了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其内容可以从http://www.hnjmw.gov.cn(湖南省经济委员会)的首页中“人事职称”栏目中检索。
考试大纲即为考试范围。
笔试考试时间初步定在8月18日。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面试考试时间另定。
三、考试结果反馈
考生的考试成绩单于9月初以前反馈给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和各市州经委。请考生详细写明本人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如因通讯联络不畅而造成时间延误归本人负责。考试合格线由省职改办统一划定,考试成绩合格,3年内有效。
四、其它事项
1、在新的考试收费标准出台前,暂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每人45元的标准收费(不含教材费)。
2、省经委职改办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省政府机关二院第六办公楼804。联系电话0731-2213336、2212540。
3、考生于7月31日前到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和市州经委人事(政工)职改部门领取准考证。
附件:1、2007年全省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参评资格报名登记表(http://www.czpb.gov.cn/news/ShowArticle.asp?ArticleID=3777)
2、2007年全省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参评资格报考人员名册(http://www.czpb.gov.cn/news/ShowArticle.asp?ArticleID=3777)
二OO七年五月一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