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永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自愿捐款的通知
今年5月16日是第二十个“全国助残日”,主题为“关爱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根据2010年5月5日召开的永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募捐大会会议和《永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募捐通知》(永残福字〔2010〕001号)等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开展“助残一日捐”活动,即市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永各单位干部职工在全国“全国助残日”,为残疾人捐出一天工资,献上一份爱心。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捐款,本着自愿原则,自觉捐献,多捐不限。募捐工作结束后,将在永州日报公布捐款数额及善款开支明细,接受社会监督。为做好我校干部职工的募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募捐原则:各单位职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捐款;
2.募捐时间:2010年5月15日至2010年7月10日;
3.募捐方式:以部门为单位,各部门指定一人负责募捐工作,将本部门职工捐款数额于2010年7月10日前上交人事处工资福利科;
4.建议标准:根据募捐大会会议精神和工作报告内容,市残联人福利基金会提出募捐建议标准为:厅级干部150元,处级干部100元,其他50元。
特此通知。
湖南科技学院办公室
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